各有关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经销商:
《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第五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目录的申请、审核、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申报方式及产品
(一)申请对象: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由我市销售商提出申报。
(二)申请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相关技术要求及达到一定安全性能。
二、申请时间及申报流程
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17年9月18日起至9月22日,过期不予受理。
申报流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销售商应将申报样车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质量安全项目进行检测→销售商提交需提供的材料送市政务中心申报→目录审验小组进行审核把关→编制发布目录。
三、受理地点
样车检测受理地点: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南一环路与玉堂路交叉口(送样车前请先拨打服务热线,有专人引导进入检验地点)。服务热线:0898-65332356,13006063692。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海口市政务中心五楼(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办事窗口),地点:滨海大道42号,电话:68522129。
四、提交材料
序号 | 资料明细 | 形式 | 份数 | 备注 |
1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生产企业编码证书 | 复印件 | 1 | 省、市发证的提供网上查询途径 |
2 | 生产企业委托书、 | 原件 | 1 | |
3 | 注册商标证书 | 复印件 | 1 | |
4 | 《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车型目录申报汇总表》 | 原件 | 1 | 附件二 |
5 | 《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申请表》 | 原件 | 1 | 附件一 |
6 | 电动自行车车型合格证及电子版 | 原件 | 1 | 样式见附件三 |
7 | 申报电动自行车相应规格型号5寸彩色照片 | 原件 | 1 | 样式见附件四 |
8 | 近1年内的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 原件 | 1 | |
9 | 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 | 1 | 存入移动盘 |
(三)材料要求:
1.将上表第1至5项公共部分的材料装订为一册。
2.每种型号分别装订成一册,所有复印件采用A4纸,均需提供原件供核对,复印件均需写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3.电子版材料要求:按内容分别设3个文件夹。(1)将上表第1至6项公共部分的材料放在第一个文件夹中.(2)每个型号按上表第6、7项的材料放一个小文件夹,再将所有小文件夹放在第二个文件夹(申请表用Word文档保存).(3)每个型号的照片再集中放在第三文件夹(名称为:商标+型号)。
4.各申报单位应认真核对纸质材料与相片内容的一致性,目录发布后,一律不予更改。
5.车型照片应清楚显示出车头、侧面及车尾(45°角度倾斜)(见相片见附件四)。
6.样车品牌标注应和申报相片一致。根据车款需求,若车型整体车架及技术参数不改变情况下,只修改车头灯、面板、车尾等装饰,应将车辆修改后相片随本型号单设文件夹附内。
7.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报资格。
8、销售商必须签订绝不销售非《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目录承诺书》,并张贴于销售店(包括加盟店、实体经营店等)内显著位置。
六、合格电动自行车标准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强制性标准条款规定,同时为保证车辆使用安全,将检测以下技术指标项目:
上述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要求如有调整,按新的要求执行。同时,检测费用由海口质监局承担。
七、相关材料请登录海南省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站或28365365tw五大联赛(http://www.hkqtsb.gov.cn/zjj、http://www.12333-hr.com/)。
附件一:《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申请表》
附件二:《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车型目录申报汇总表》
附件三: 合格证样式
附件四: 照片样式